2008年12月20日 星期六

性侵案教唆偽證 中市議長隨扈收押

自由時報更新日期:2008/12/19 04:09

〔記者楊政郡、張協昇、唐在馨/台中報導〕

中市95年間發生男子

蔡子滕連續強押

兩名酒店小姐至汽車旅館「性侵」,

事後傳出擔任中市議長

張宏年隨扈的警員曾文俊,

出面斡旋此事,

涉嫌教唆被害女子更改口供,

由性侵案變成傷害案,而放蔡嫌一馬,檢方昨依教唆偽證罪涉嫌重大、

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張宏年對此事不願置評,希望只是誤會一場。

中市警局昨日也報請警政署將曾員停職。


至於發生坐檯小姐遭強押性侵的酒店已於今年10月間歇業,

無法得知酒店業者當時如何處理小姐遭性侵之事。

不過,酒店業界認為旗下小姐連續被人押走性侵,

業者仍息事寧人,令人不解。


被害人翻供 變傷害案


95年3月間,有懲治盜匪及殺人未遂前科的假釋犯蔡子滕到酒店消費,

表明想買A小姐出場,A女不從,

被蔡某押至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A女向市警局少年隊報案。


警方將該案移送法辦,A女原遭性侵的案情,

卻在檢方偵查中翻供,指稱是誤會一場,

供稱只有傷害案情,檢方起疑,深入了解,

此部分檢方上月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蔡子滕,

並簽案偵辦偽證部分。


蔡嫌因A女在檢方偵查時翻供,

更有恃無恐,同年5月間又到同家酒店消費,

又押走酒店小姐B女到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B小姐事後到市警四分局報案,陳述被性侵過程,

但不久曾文俊帶著B小姐到分局重新製作筆錄,

性侵案情又不見了,僅為一般傷害案件,

B小姐事後也接受和解條件,撤回傷害告訴。


百般不願意 接受和解


檢方傳訊A、B兩名小姐到案,

證實2人在百般不願意下接受和解,

翻供為一般傷害案,A小姐供稱該性侵案偵查時,

曾文俊與2名不詳姓名者找過她 ,

希望她接受和解、不要把事情鬧大,

B小姐則坦承曾文俊帶她重作筆錄。

蔡子滕則多次傳訊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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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他媽的

關說的~~強姦的~~這種人真賤

好像酒店小姐都不是人似的


人家也是娘生父母養


難道做酒店的就都一定會賺那種交易錢嗎?


要不是有需要誰願意做這行呢?


難道做這行就活該被強姦嗎?


被人強姦報案~還被恐嚇

王八蛋~~多加他一條恐嚇罪


這次的新聞也警訊著各位同行的姐妹


千萬不要去私人的場所或是旅館

假使被客人硬拉進去~也要呼喊救命


促使櫃檯人員報案處理


不要怕會得罪客人或相信客人而損失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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