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7日 星期日

超扯的啦~~注意注意喔


有位小姐在回家的路上 看到一個小有在哭.........

就過去問那位小朋友怎麼了?

小朋友就跟那個小姐說,我跟媽咪一起逛街...迷路了

可以請你帶我回家ㄇ?然後指著脖子上掛的名牌 説那是他家的地址

這位小姐不疑有他 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

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個小孩子的家以後 .

她按門鈴 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 ~ 瞬間失去了知覺 .....待醒來之後就發現....

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

屋裡連件可敞體的衣服都沒有 地上卻佈滿了........

自己被扒光衣服後 , 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

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

所以 , 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

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

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

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

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

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

請通知你的女兒 , 老婆 , 和身邊所有女性朋友

現在犯罪集團真的太囂張太過份了,利用人的同情心來犯罪....好可惡

換成我 可能也會上當ㄟ我不要被脫光光啦 超恐怖的 請大家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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